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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招生(一)   时间:2014-09-18   点击量:

一、学制

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2~4.5年(其中:工商管理(MBA)专业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制为3年)。

二、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拟招收约12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约600名,专业学位约6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20153月左右下达)。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2014年实际录取人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从毕业后到201591日,下同)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1)学校可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其它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2)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4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等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41110日至1114日。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41215日至12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1227日至1228(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2.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27日下午    外国语

12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三)复试

1.复试时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4.各硕士点复试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翻译硕士、法律硕士和应用心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生·年;

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12000/生·年

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研究生(125100):24000/生·年

(二)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一定比例):20000/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年,按500/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根据考生来源、二三年级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分别获得8000-12000/生;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和助管等“三助”津贴)、出国(境)资助、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励等比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以及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华鼎奖学金、健盛卓越奖学金、金富春奖学金等10余项专项奖学金。

八、其他

1.业务课考试大纲、近三年业务课初试试题都可以在学校研招网下载。

2.历年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历年录取人数、导师信息等均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本招生简章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相冲突,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5.学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hjsz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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