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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17-12-01   点击量:

学校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占地面积2100余亩。

浙江理工大学的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因办学成绩卓著,被清政府御批升格为“高等蚕桑学堂”。辛亥革命至解放前夕,因时局动乱,学校几度易名,数迁校址,风雨沧桑,历经磨难,但始终坚持办学。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不断开拓进取,绘就了新的历史篇章。学校于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17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今天的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大学。学校下设17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500余人。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3个,其中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8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教育部-欧特克公司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十三五”省优势专业7个、省特色专业5个。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6个独立设置的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共6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并可授予工程硕士(含13个工程硕士领域)、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拥有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资格。拥有1个省高校重中之重一级学科、3个省高校重中之重(一级)学科、1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1个省高校重点学科,省一流学科A类6个、一流学科B类7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浙江省文化厅重点研究基地,1个浙江现代革命历史文化研究基地;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5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2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7本“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80余人,正高职称260余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7个,省重点文化创新团队1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千人计划”3人,其中国家“外专千人计划”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省特级专家1人,省“千人计划”5人(含海鸥计划2人),省高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0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含重点资助)2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1人;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和金沙学者。

学校坚持以科研工作为重点,科研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7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奖励15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毛里求斯大学、苏里南大学共建2所孔子学院,留学生教育迅速发展。

有着120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正大力弘扬“求是笃实”的校风,在新时代把握新机遇,开启新征程,为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阔步前进!


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和学制

(一)招生类别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具体参见网报系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不限。

(二)学制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或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其中博士生阶段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我校允许注册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期限,硕士研究生不能超过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能超过7年,博士研究生不能超过6年。

二、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具体报考专业参照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招生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四、考试

(一)初试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00分)。初试均为笔试,均为学校自命题。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进行。

(二)复试

1.复试时间: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五、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收费标准参考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和有关情况。

港澳台优秀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按教育部相关要求申请由教育部港澳事务办公室设立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同时可与内地研究生同等条件申请学校各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七、住宿条件

经港澳台学生申请,学校同意,港澳台学生可选择和学校招收的中国大陆学生相同标准的宿舍,收费标准为1600元/学年·人(4人/间);

备注:本简章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浙江理工大学 单位代码:10338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电话:0571-8684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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